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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办理条件
1. 在防城港市居住、工作、学习、旅游等需要证明身份的人员; 2. 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人员。
二、办理材料
1. 居民身份证申请表; 2.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; 3. 证明材料:户口簿、护照、驾驶证、出生证明、工作证明、学籍证明等。
三、办理流程
1. 准备好所需材料; 2. 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窗口咨询,了解具体办理流程; 3. 填写居民身份证申请表,提交所需材料; 4. 等待审核,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; 5. 等待制作,领取临时身份证。
四、办理时间
1. 审核时间:一般情况下,审核时间为3-5个工作日; 2. 制作时间:一般情况下,制作时间为10-15个工作日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申请人必须本人到现场办理,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; 2.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; 3. 申请人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; 4.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,到期后需重新办理。
六、收费标准
1. 临时身份证制作费用:每证20元; 2. 邮寄费用(如有):根据实际情况收取。
七、咨询方式
1. 防城港市公安局户籍窗口; 2.举报


